重磅!花都中轴线安置区(石岗新村)收房方案公布!3月25日开始交房
2021-03-01 20:03:27


公布方案

近日,《广州市花都中轴线安置区(石岗新村)收房方案》正式对外公布。


根据方案,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7日,花城街道办事处将在中轴线石岗新村安置区(感恩苑)物业处举办花都中轴线安置区石岗新村交房活动仪式,并安排安置户办理安置房收房手续。




据介绍,本次交付的安置房为中轴线石岗村拆迁安置户在摇珠分房活动中所摇取出来的(合计4887套),已取得《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和竣工验收备案,并符合房屋使用标准。


安置房分别位于中轴线石岗新村安置区一期北区感恩苑、南区团结苑及二期正能量苑,共分为140㎡、110㎡、85㎡、65㎡四种面积户型





一、收房手续集中办理时间


为保证广大安置户能够顺利办理收房手续,避免在疫情防控期间因收房人数过于集中而影响效率,请安置户按照2019年花都中轴线安置区石岗新村摇珠分房活动中选房顺序号对应时间,分批前来办理。


每天办理时间为9:00-17:00,届时花城街将安排相应职能部门及工作组,在第三方(公证处及律师)见证下,为安置户办理收房手续。分批办理时间段见下文表格。



二、收房手续集中办理地点


在石岗新村感恩苑安置区物业处(地址:花城街石岗路石岗新村感恩苑正门右边商铺 )办理交房手续(全程有工作人员指引办理)。



三、办理收房手续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1.安置户本人办理收房手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广州市花都区中轴线安置区石岗新村房号摇珠确认书》;


2.委托他人办理收房手续:如安置户本人不能亲临办理收房手续,需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如安置户(《花都区中轴线征地拆迁补偿合同》的签约主体)已去世,其继承人应提交具有继承权的公证书,或由全体继承人共同指定代表办理收房手续。



四、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可向石岗村委会咨询,也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花城街道办事处(020-37760872)咨询。


方案全文如下:


广州市花都中轴线安置区(石岗新村)收房方案

为依法、有序推进花都中轴线征地项目安置工作,确保石岗村拆迁安置户顺利收房,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花城街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主导组织实施,在花都公证处和第三方律师的见证下以及石岗村党委、村民委员会、中轴线安置房建设指挥部的参与下,拟向石岗村拆迁安置户交付所摇取的石岗新村安置区安置房。


本次交付的安置房为中轴线石岗村拆迁安置户在摇珠分房活动中所摇取出来的(合计4887套),已取得《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和竣工验收备案,并符合房屋使用标准。


安置房分别位于中轴线石岗新村安置区一期北区感恩苑、南区团结苑及二期正能量苑,分为140㎡、110㎡、85㎡、65㎡共四种面积户型。


二、收房对象


本次安置房的收房对象为已摇取安置房的石岗村拆迁安置户(涉法涉诉、房屋权属有争议、未交齐购房车位款的安置户除外)及“五保户”,共计990户。


另外,涉法涉诉、房屋权属有争议和未交齐购房、车位款的安置户需完成以下的事项才能办理:


1.对于涉法涉诉、房屋权属有争议的,需通过自行协商或司法程序等途径明确权属问题,各方需提供相关文书证明材料,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继续办理;


2.对于未交齐购房、车位款的,需补交齐购房或购车位款后,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继续办理。


三、交房流程


1.2021年3月1日,花城街道办事处通过“华侨之家”公众号、花城街道办事处宣传栏、石岗村党务村务公开栏、花城街道办事处官方微信公众号“微社区e家通花城快车”、广州花都发布、《今日花都》、花都电台、花都频道发布《花都中轴线石岗新村收房通知书》,根据通知书指引石岗村安置户在对应的时间段前来办理收房手续并提前准备所需资料(办理资料为:《广州市花都区中轴线安置区石岗新村房号摇珠确认书》、身份证、户口本)。


2.参加本次收房的安置户,应是拆迁补偿合同的签约主体,在对应的时间段(《收房通知书》告知的收房手续办理时间)携带提前准备好的办理资料到办理点,在办理点核对本户已摇取房源、清购房款和车位款缴交情况等相关信息。


3.核对确认信息无误后,安置户登记填写《花都中轴线石岗新村安置房交房确认书》《安置区管理制度》并领取对应安置房钥匙和《住宅质量检查表》《水电读数表格》等收房手续文件进行收房。


4.《水电读数表格》按户主收钥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自检并填好交回物管处;《住宅质量检查表》按户主收钥匙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自检并填好交回物管处,由施工方进行统一排查评定后再进行整改维修,核对相关数据。


四、其它规定


1.办理安置房收房手续的安置户原则上是签约主体本人,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如签约主体侨居海外或港澳台同胞因疫情原因无法回来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如拆迁补偿合同的签约主体已去世的,其继承人应在信息确认阶段提交具有继承权的公证书,或由全体继承人共同指定代表参加收房(继承人需提供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出生证、村委会证明等)。


3.参加收房的安置户应按照所对应时间段到达现场,做好防疫措施配合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并签到;不能按时的,参加应提前告知工作人员,以便另行安排时间。参加收房时注意不能携带有毒、放射性、易燃易爆(如打火机、汽油等)等危险物品。


4.本方案解释权归花城街道办事处所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方案。


五、办理收房手续时间、地点安排


1.花城街道办事处自2021年3月1日起在“华侨之家”公众号、花城街道办事处宣传栏、石岗村党务村务公开栏、花城街道办事处官方微信公众号“微社区e家通花城快车”、广州花都发布、《今日花都》、花都电台、花都频道等宣传渠道公布本方案。


2.花城街道办事处定于2021年03月25日至2021年04月7日期间在中轴线石岗新村安置区(感恩苑)物业处举办花都中轴线安置区石岗新村交房活动仪式及安排安置户办理安置房收房手续。

活动仪式当天由石岗村村社干部、党员征拆户带头做表率领取钥匙办理安置房收房手续,其余石岗安置户按照中轴线摇房顺序号(2019年8月18日至8月23日摇珠分房活动摇房顺序号)前来办理,在2019年8月后完成签约的安置户安排在4月7日时间段。


各办理时间段见下表:





上述办理收房手续的流程及时间、地点如有改变,花城街道办事处将另行通知。


请拆迁安置户及时留意“华侨之家”公众号、花城街道办事处宣传栏、石岗村党务村务公开栏、花城街道办事处官方微信公众号“微社区e家通花城快车”、广州花都发布、《今日花都》、花都电台、花都频道发布的公告,并互相告知。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石岗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